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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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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28日讯(记者 马燕)据同花顺iFinD,金鸿顺公告,金鸿顺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公告截图  图源 同花顺iFinD

经查,金鸿顺2020年12月将其全资子公司鸿洋机械100%股权出售给北京奥能恒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上述交易的实际购买方为金鸿顺时任副董事长洪伟涵之母洪李纯玉,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金鸿顺对上述交易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洪伟涵隐瞒关联交易情况,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贵,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金鸿顺、洪伟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同花顺iFinD,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于2017年在上交所上市,所属同花顺行业为汽车零部件Ⅲ。

9月28日,金鸿顺股价收于23.56元/股,跌幅1.75%。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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