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蜜雪冰城一门店的“警示”。
红星新闻联系了网传发布该告示的广州蜜雪冰城门店,询问该告示是否仍在使用,接电话的店员未正面回应,并表示“具体情况不清楚”。红星新闻拨打了该门店在网上留下的另一个电话,记者表明身份后电话遭挂断,未能进一步采访。10月8日17时,记者前往网传门店内,未能发现相关视频中的“警示”。
网传门店同一位置已未见视频中的“警示”。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店工作人员曾表示已将告示撤下,蜜雪冰城品牌方面则回应称对此事并不知情。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马香凝律师指出,针对网传视频中该门店称经常遭遇偷餐的情况,由于案值较低,在实际中很难维权,“只能自己提高警惕”。相反,如果该店将偷餐者的监控视频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还会面临侵犯他人隐私权、肖像权的风险。
对该告示中引发热议的“绑起来示众8小时”等表述,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辩护部副主任赵正武律师指出,小偷小摸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可处罚款、拘留;两年内三次盗窃,或者盗窃数额累积达到立案标准,可能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虽然对实施盗窃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人,公民有权采取一定限度的自力救济措施,控制并扭送行为人至公安机关予以处理,但在必要的控制措施之外,不宜采取带有“私刑”性质的过激行为。
换言之,如果店方真的将小偷公然“捆绑示众8小时,头上浇十桶奶茶”,会涉及人格权侵权等诉讼风险,若公然捆绑超过24小时或有其他恶劣情节,还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蜜雪冰城的告示还仅仅停留在文字层面,甚至也可能只是恼怒之下带有玩笑性质的公告,但从法治意识、法治文明的要求来看,仍然是不妥当的。”
编辑 : 盛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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