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后,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也认识到未达法定驾驶年龄的危害,表示今后会同孩子共同学习交通法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做到时时提醒孩子遵守交通法规。针对小明家的实际情况,高淳法院为其制定“家庭教育阳光计划”,并认真解读了该计划的内容,指导家长更好地依法依规履行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法官表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改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环境的重要方式。高淳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主动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
通讯员 唐奥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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