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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成都市三年前开展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人大代表曾对限养区和限养品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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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四川成都一小区一只大型罗威纳犬撕咬两岁女童的事件引发广大网友关注。10月17日下午5时警方发布通报称,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并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尽管肇事犬主已经到案,但不少当地网友仍表示,以后对大型犬,尤其是罗威纳这种烈性犬在城市出现的担忧。17日,记者发现,《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了22种禁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只种类,其中并不包括罗威纳。记者还通过检索发现,成都市三年前曾开展过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当时就有人大代表曾提出限养区和限养品种已经不适应现有的城市发展水平。

事发监控画面

据悉,现行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9年10月通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施行已有近10年时间。记者发现,当地媒体曾报道过,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开展立法调研。

报道称,2019年,成都市人大代表杨福寿提出“关于加强实施《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力度”的建议。杨福寿认为,由于《条例》中的限养区指“本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域”,在当时的实际中,限养区仅指五城区(包括高新区)内,限养品种也仅为22种大型犬、烈性犬,已经不适应现有的城市发展水平。

在养犬人携犬出户的行为规范上,《条例》对使用犬绳牵领、及时制止犬吠、佩戴标志牌、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等6种行为作出规定,但仅仅针对犬只粪便未及时清除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杨福寿认为,应当以社区为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爱狗人士的宣教。

10月17日下午4时,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成都市人大询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进展,截至发稿前电话均无人接听。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王菲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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