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监控画面
据悉,现行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9年10月通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施行已有近10年时间。记者发现,当地媒体曾报道过,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开展立法调研。
报道称,2019年,成都市人大代表杨福寿提出“关于加强实施《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力度”的建议。杨福寿认为,由于《条例》中的限养区指“本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域”,在当时的实际中,限养区仅指五城区(包括高新区)内,限养品种也仅为22种大型犬、烈性犬,已经不适应现有的城市发展水平。
在养犬人携犬出户的行为规范上,《条例》对使用犬绳牵领、及时制止犬吠、佩戴标志牌、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等6种行为作出规定,但仅仅针对犬只粪便未及时清除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杨福寿认为,应当以社区为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爱狗人士的宣教。
10月17日下午4时,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成都市人大询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进展,截至发稿前电话均无人接听。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王菲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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