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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急难愁盼”环境问题,南通市、县(市、区)同频发力实施为民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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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南通市通州区经营家居用品加工的企业主王先生心中充满感激之情。被举报的他怎么也没想到,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柔性执法、现场普法,不仅让他学到了环保法律知识,还给予其整改机会,没有因此蒙受经济损失。 经再三权衡,王先生决定将厂房搬离居民区,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这是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今年7月出台环保为民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以来,区县积极响应、同频发力的一个缩影。

原生产车间

生产设备已搬离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环保为民服务项目要求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围绕市生态环境局中心工作,滚动排查,在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信访问题中筛选建立项目清单库,重点选择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疑难复杂、亟需协调解决且有一定代表性、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环境事项。

在具体工作中,环保为民服务项目要求坚持市、县(市、区)联动,项目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强化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和成果维护,力争当月建立清单、当月完成任务、当月体现成效;如当月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制定详细推进计划,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时间节点。环保为民服务事项办结后,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对已经完成项目开展成效评估、验收,做到处理闭环。

今年夏季以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苏锡通园区分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张芝山通启桥村41组有企业油墨印刷气味扰民”。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开展信访调处工作。经查,举报涉及南通某包装有限公司。

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通过镇、村网格员前期摸排,掌握企业生产时间和基本现状后,开展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的3台吹塑机粒子熔融工段废气无组织排放,1台油墨印刷机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时也未采取密闭措施。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8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核算,该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412元。苏锡通园区分局根据规定给予举报人800元奖励,通过相关激励措施,推动社会公众参与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发生在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目前该企业已拆除吹塑、印刷设备。

原吹塑车间

现已改为仓库

据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每月筛选各地的10个环保为民服务重点项目,与市局领导“地区包案、带案下访”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每半月汇总一次为民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并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完成情况在下月局务会议通报。

处理结果每月通过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通过规范化办理和制度化落实为民服务项目,点面结合协同推进,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成效。

通讯员 苏小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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