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产车间
生产设备已搬离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环保为民服务项目要求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围绕市生态环境局中心工作,滚动排查,在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信访问题中筛选建立项目清单库,重点选择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疑难复杂、亟需协调解决且有一定代表性、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环境事项。
在具体工作中,环保为民服务项目要求坚持市、县(市、区)联动,项目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强化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和成果维护,力争当月建立清单、当月完成任务、当月体现成效;如当月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制定详细推进计划,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时间节点。环保为民服务事项办结后,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对已经完成项目开展成效评估、验收,做到处理闭环。
今年夏季以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苏锡通园区分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张芝山通启桥村41组有企业油墨印刷气味扰民”。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开展信访调处工作。经查,举报涉及南通某包装有限公司。
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通过镇、村网格员前期摸排,掌握企业生产时间和基本现状后,开展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的3台吹塑机粒子熔融工段废气无组织排放,1台油墨印刷机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时也未采取密闭措施。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8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核算,该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412元。苏锡通园区分局根据规定给予举报人800元奖励,通过相关激励措施,推动社会公众参与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发生在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目前该企业已拆除吹塑、印刷设备。
原吹塑车间
现已改为仓库
据悉,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每月筛选各地的10个环保为民服务重点项目,与市局领导“地区包案、带案下访”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每半月汇总一次为民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并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完成情况在下月局务会议通报。
处理结果每月通过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通过规范化办理和制度化落实为民服务项目,点面结合协同推进,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成效。
通讯员 苏小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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