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运保障,我省港航部门建立重点物资水路运输“绿色通道”44个,优先保障湖北地区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和重要生产物资运输,优先保障湖北地区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和重要生产物资运输,对保障湖北生产生活的煤炭、矿石、油品、燃气等重点物资的船舶实行“三个优先”:优先过闸、优先安排锚泊、优先靠港作业。
据统计,自1月29日至3月4日,镇江、泰州、无锡等港口发往湖北煤炭129.48万吨,南京、镇江、泰州等港口发往湖北矿石359.79万吨,南京、扬州等港口发往湖北油品22.02万吨,南京等港口发往湖北燃气1.55万吨,泰州、苏州等港口发往湖北粮食27.53万吨,南通、苏州等港口发往湖北集装箱4358标箱。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石小磊
编辑 :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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