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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仍开车上路必被查!交警提醒:及时关注驾驶证状态和自身违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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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 周建 韩坤 记者 高峰) “失驾”人员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连日来,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接连查处多起失驾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驶证过期、重大交通事故、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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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失驾”后驾车被民警查处
近日,民警周立怀在京沪高速公路沭阳收费站执勤时,对驾驶苏州号牌轿车的蒋某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蒋某驾驶证已经过期7个月,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的状态。据蒋某交代,由于自己年过七旬,换证需要提交体检证明,还要参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能力测试,由于自己平时比较忙怕麻烦,就未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换证。民警依法对蒋某予以处罚。
无独有偶,几天前,民警又在京沪高速沭阳收费站查处到失驾违法人员徐某。民警了解到,徐某驾驶证因醉酒驾驶在2022年10月驾驶证已被吊销,为了图省事就抱着侥幸心理,借朋友的车子准备回老家探亲,没想到还没到家就被查了,民警依法开具违法通知书并拖移车辆,案件仍在处理中。
在此宿迁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失驾”期间驾驶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人及时关注自己的驾驶证状态和车辆违法情况,如果你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同时,如果身边有亲友“失驾”,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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