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接到报警后,江宁禄口交警中队立即指派民警前往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黑色小轿车斜向停放在路口处,一辆电动自行车和驾驶人摔倒在斑马线上。
民警迅速确认电动车驾驶人的伤情,所幸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随后,民警对小轿车驾驶人叶某现场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排除了酒驾嫌疑。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经询问双方驾驶员,民警了解到,事发时,叶某驾驶小轿车沿飞天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公司门口处,在右转弯时,没有注意到辅道骑电动车行驶而来的陈某,两车发生了碰撞,致陈某摔倒受伤。
经禄口交警中队民警依法认定,叶某驾驶车辆右转进出非机动车道时,疏于观察,未让直行非机动车先行是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车辆在不受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右转时,一定要降低车速,仔细观察路况,尤其是盲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再转弯。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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