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家暴不是“家务事” 勇敢向施暴者说“不”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wholeTimeFilter(detailData.happen_time)}} {{numFilter(detailData.review_count)}}次阅读
{{numFilter(detailData.review_count)}}次阅读
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11月23日,南京市妇联联合江北新区妇联共同举办了“爱TA护家,共享臻美生活”反家暴主题宣传活动。
![]()
反家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
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采用毒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其人身自由和伤害其身心健康,以及采用其他手段,造成家庭成员在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严重后果的行为。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隐蔽性,家庭之外的人员往往不知道家庭暴力的存在,或者就算知道了也难以阻止。也正因为如此,家庭暴力可能反复、长期持续,并且有可能愈演愈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暴,南京市公安局、市妇联早在2013年就在全国率先试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遭遇家暴应该怎么办?如果情况危急,首先必须尽量设法减少对自己的伤害,尤其要先保全生命,然后再择机及时离开并拨打110报警,南京市民也可拨打市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求助。需要提醒的是,受害者应注意对家庭暴力行为造成的证据进行收集,比如对伤口拍照,施暴者写下的悔过书,医生开具的伤情报告或者病历等。即使受到了情况不太严重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也应主动寻求外界的帮助。
当天活动现场通过文艺表演、现场知识问答等方式,进一步普及宪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等。来自“宁姐工作坊”、南京公证处、家庭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家事调解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志愿者,还在现场提供了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家事调解、公证服务等。
遭遇家暴勇敢离开
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不少人虽然长期遭受家暴,但却依然不愿意离开施暴者,这其中既有孩子、经济等因素,还有不少则是对施暴者怀着“会变好”的幻想。如果你处在一段虐待性的婚姻关系中,不要害怕去寻求他人的帮助,勇敢迈出决定离开的第一步。
南京市妇联工作人员介绍了一个典型案例:多次遭受丈夫家庭暴力的罗清(化名),终于下定决心离婚并向妇联求助。妇联将该条侵害妇女权益的线索预警移送至法院,法院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及时受理了罗清的离婚诉请,并依申请向男方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判决时,依法根据男方的过错程度判决其进行赔偿,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予以少分。
多部门合力反家暴
南京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近年来反家暴宣传的不断深入,人们反家暴的意识明显增强。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南京坚持把反家暴工作放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总体要求中去把握布局,在创新实践中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建设家暴警情联动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反家暴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由南京市妇儿工委牵头、市妇联具体运作,政法委、公检法司、民政等部门参与的反家暴联席会议制度,现已形成常态化,下一步,南京将迈向更深层次的个案服务探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薛玲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