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驾驶电动车晃晃悠悠,径直撞上大树摔伤自己还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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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不少车主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后果,于是改骑电动车或自行车赴宴。事实却是,酒后骑乘非机动车如电动车、自行车等也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自己受伤,还会给他人带来危害。
11月20日晚上9点多,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接到一起警情。一名报警人称,有人在该中队辖区石羊路章村工业园路段,因骑行电动车撞上了路边的绿化带,人倒在地上起不来了。接警后,东山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韦某一身酒味,倒在了路边。
民警赶忙拨打120呼叫救护车,将韦某送到医院,幸好伤势不重,只是腿部有些摔伤。可能是因为喝了酒,韦某脑袋昏沉沉的,所以倒在路边爬不起来。民警对韦某询问后得知,当天晚上,韦某出去和朋友喝酒,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到石羊路时,因车速过快,自己酒喝多了晕乎乎的掌握不了方向,径直撞上了路边的绿化带树木上,导致自己摔伤。
民警对韦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为130mg/100mL,为醉酒状态。最终,韦某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被民警以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依法予以处罚。
民警提醒,醉驾非机动车也是违法的,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请驾驶员注意,喝酒后不要骑乘非机动车,尤其是寒冷的冬天,酒后驾驶,冷风一吹,很容易摔倒,而且速度易过快,无法准确掌握方向,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远离各种酒驾。
校对 王菲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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