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能拿你怎么样”,“带头大哥”唆使未成年人盗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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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扬检宣 记者 陈咏)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但竟有不法分子,教唆他们成为犯罪的“工具人”。记者28日从扬州检方获悉,一段时间以来,扬州、盐城、泰州等地以拉车门、砸车窗等手段盗窃的案件频发,公安机关经侦查,将多名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让人诧异的是,嫌疑人多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未成年人之所以疯狂盗窃,是因为有“带头大哥”在背后指挥。
未成年人小刚(化名)供述,他初中辍学后就在社会上游荡,因为年龄小,经常被人欺负,为了能够有人保护自己,便认了吴某做“大哥”。很快,吴某就安排小刚“干活赚钱”,也就是通过拉车门或者砸车窗等方式,盗窃路边轿车内的财物。吴某不断向他灌输:“你还未成年呢,就算被抓到也没关系,警察不能拿你怎么样,更不能把你判刑。”
有了“未成年人”这个“保护罩”,小刚变得疯狂起来,前往多地盗窃。渐渐地,他发现吴某周围还有个与他们关系相似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未成年“小弟”听从各自“大哥”的安排,疯狂盗窃。盗窃所得,都带回来交给“大哥”,“大哥”将赃物交由张某、韩某等人处理之后,再给他们分赃。为逃避打击,“大哥”通常会和“小弟”交代,就算被抓到,也不能供出“大哥”。
据查,2020年以来,吴某等六名“带头大哥”通过未成年“工具人”,在扬州、盐城、泰州、无锡等地通过“拉车门”“砸车窗”等手段疯狂作案十多起,犯罪数额达150余万元。
今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等六人12年4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均并处罚金。
检方表示,该案中,吴某等被告人也才20岁左右,但翻看他们的过去,前科劣迹累累,让人触目惊心。他们在尚未成年时,没有接受良好的法治教育,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年纪轻轻就走上了犯罪道路。让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共同努力,形成保护合力,护航健康成长。
校对 徐珩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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