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深夜接到客户电话,他醉驾上高速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扬子晚报网11月29日讯(通讯员 张加红 记者 朱鼎兆)都说酒后不开车,可总有些驾驶人心存侥幸冒险上路,为了生意竟然醉驾上高速。

11月26日凌晨2时30分许,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没有熄火,后方也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满身酒气。考虑到在高速公路上处置存在危险,民警将驾驶人刘某带回大队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刘某介绍,他于11月25日晚在盐城市一客户家中喝酒聊天至深夜23时许,其间,刘某接到南京客户的电话,称有一笔生意需双方面谈。虽然当晚喝了酒,但为了生意,刘某自认为酒量大,车技好,想也没想就驾车从盐城市前往南京市与客户会合。

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放置在操作台上的手机不小心滑落在了座位下面。然而,令刘某没想到的是,就在其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捡手机时,被正在巡逻的淮安高速交警逮了个正着。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到医院抽血化验。化验结果显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校对 王菲

编辑 : 郭凤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