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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霍父亲事故赔偿金逃避医疗费,构成拒执罪获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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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近年来,该院不断探索拒执罪公诉、自诉并行及引导自诉的打击新模式,有效震慑了抗拒、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该院受理拒执罪公诉案件2件2人,审结2件2人;受理拒执罪自诉案件5件5人,审结4件4人;通过打击拒执犯罪成功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标的共计370余万元。

收到父亲事故赔偿金用于挥霍,拒不支付医疗费获刑

2019年5月,陈某的父亲陈某林因交通事故受重伤转至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其间因拖欠医疗费,陈某多次出具欠条、承诺书,承诺收到交通事故赔偿金后立即付清所欠医疗费。2020年6月,医院就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秦淮法院判决陈某林一次性给付该医院医疗费41万余元。2020年11月,陈某林因多脏器功能衰竭在医院死亡,陈某向法院承诺将在收到陈某林交通事故赔偿金后履行债务。

2021年1月,医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及陈某林之妻冷某某支付陈某林的医疗费10万余元。因陈某及冷某某未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医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判决、裁定被执行期间,陈某作为陈某林法定代理人及遗产继承人,于2021年2月使用陈某林名下银行账户收取交通事故赔偿金68万余元,并于次日通过取现、转账等方式将几乎全部款项转移归个人使用、挥霍,致使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秦淮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介绍,法院对陈某拒不执行支付医疗费用的行为酌情从重处罚,有力震慑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支付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特定费用的行为人,充分发挥了刑罚的惩罚、教育与预防功能,维护了生效判决的权威。

隐匿财产因子女读“贵族”学校露马脚,引导刑事自诉

汤某诉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秦淮法院调解牛某需偿还汤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因牛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汤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责令牛某立即履行义务并向法院申报财产,但牛某未申报财产亦未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局查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频繁有大额转账记录,同时子女在私立学校就读,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故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牛某迫于压力履行部分款项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但履行期满后牛某仍有6万余元未履行,后申请人提起拒执罪自诉。

自诉案件立案后,秦淮法院在多次督促牛某还款未果的情况下,针对其避而不见的态度,刑庭和执行局法官驱车至牛某住处,向其释法明理。法官郑重告知牛某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旦构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可能对子女就业等造成负面影响。牛某见状立即筹钱当场全部履行,汤某撤回自诉,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据介绍,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公诉转自诉拒执罪案件。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法官引导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以刑罚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擅自变更酒店账户隐瞒收款277万元,实际经营人获刑

2021年6月,秦淮法院在审理南京某酒店与某建设集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对该酒店的银行收款账户依法冻结,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酒店支付租金448万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因酒店未自动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本案进行执行程序。

2022年9月,法院调查发现南京某酒店实际经营人朱某某在收款账户被冻结后,擅自将收款账户变更为另一家酒店名下账户,在执行过程中亦未申报上述隐藏账户,致使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上述账户变更后共计收款277万余元。

案发后,该酒店股东退缴执行款313万余元,酒店已被公诉机关决定不起诉。秦淮法院经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介绍,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系单位犯罪,酒店股东在案发后主动退缴部分执行款的情节,对被告人朱某某依法判处缓刑。本案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维护生效判决权威的同时对履行执行义务给予正向评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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