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姚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姚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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