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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刑不免责” 升级轻罪治理举措,多样性社会公益服务修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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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规范化工作,推动诉源治理,持续开展多样性社会公益服务,组织危险驾驶案件中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前往辖区硕放街道残疾人之家开展志愿服务。

在社会公益服务过程中,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接受基层组织安排,多次参与助洁、助餐、助行志愿活动。在社会公益服务期满之后,该院根据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认罚态度,结合辖区残联对其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具体表现出具的意见,依法对参加志愿服务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新吴区检察院以轻罪治理为着力点,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中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探索将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修复犯罪损害作为认罪认罚的考量因素,建立“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柔性惩戒模式,根据相应犯罪事实、数额、情节,明确具体操作标准和规程,在尊重犯罪嫌疑人自愿性的基础上,规范提请启动社会公益服务程序,帮助实现对被不起诉的正向转化,构建非刑事处罚治理体系。

该院将从理念更新、机制建设、质效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与侦查机关、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考察机制,逐步拓展公益服务类型和形式,通过交通劝导、养老、助残等社会公益服务措施,让被不起诉人成为社会公益活动的一股新力量,实现从“治罪”到“治理”的转变。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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