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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座乘客突然开门造成“开门杀”,当事乘客和驾驶员共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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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2月27日讯(通讯员 庞成功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禄口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陆岗社区一处乡村道路上,发生了一起小轿车跟电动自行车相碰擦的交通事故。在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了伤。

接到报警后,江宁䘵口交警中队立即指派民警前往现场处置。民警现场了解到,小轿车驾驶人胡某等红绿灯时,后排乘坐人陈某准备下车。然而,陈某并没有进行观察,而是直接打开后车门下车。

图为事故发生的现场

不料,在开门的一瞬间,后方正常驶来的一辆电动车,随即被突然打开的车门碰撞后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所幸的是,电动车骑车人钱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伤。

经江宁禄口交警中队民警依法认定,陈某乘坐机动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当事人胡某和陈某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坐人,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的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才可开门。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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