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牛刀斩谣】酒驾新标准将于3月1日实施?误读,和日常查酒驾无关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扬子晚报网2月29日讯(记者 郭一鹏) 今天(2月29日),一则消息在网上传开,称“酒醉驾新标准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并表示,“饮酒驾驶的上限将由50mg/100ml降低到20mg/100ml。”这是啥情况?记者就此咨询了交管部门,结果得知,所谓的这个“酒驾新标准”和日常查处酒驾判定标准并无关系。

其实,引发误会的所谓“新标准”出自2023年8月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42430-2023),将于2024年3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饮酒驾驶的上限将从50mg/100ml降低到20mg/100ml,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饮酒驾车的标准一直都是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而醉酒驾车标准也一直都是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怎么又变成了3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了?”网友们是一头雾水,纷纷质疑。

事实上,上述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检验方法,是实验室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及质量控制的依据,不涉及“酒驾”“醉驾”的判定阈值。也就是说,这个“新标准”和交警日常查酒驾时,对酒醉驾的处罚力度及判定标准没有任何关系。

据介绍,该标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尽管如此,交管部门还是提醒,酒后驾车会对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所以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校对 王菲

编辑 : 朱亚萍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