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曼
可直到2022年上旬,在早已过了发售日的情况下,网店始终没有通知小果补尾款及发货。小果多次联系卖家,得到的回复由一开始的“未到货”到最后直接没有回应。
后小果在该店铺的群聊中得知卖家已经“跑路”,购物平台也表示该店铺的保证金已经被扣完,无法完成退款。小果将该网店的经营者诉至丹徒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404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向被告支付定金购买产品,但被告一直未能发货,最后网店无法访问,被告以其行为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故被告依法应承担返还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原告按照总价款的一半支付了定金2020元,该定金比例高于法定的百分之二十,故对于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原告定金1616元并返还预付款1212元合计2828元。
主审法官表示,在许多普法宣传中,时常能看到“双倍定金法则”,大家对“双倍返还”这四个字并不陌生。不过,很多人知道定金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规定,也注意到了“双倍”二字,但在主张权利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这两个规定应当做“加法”,即并不当然地按照已交定金的双倍来进行赔付,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不能得到双倍赔付支持,只能作为预付款据实返还。
链接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校对 徐珩
编辑 : 胡妍璐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