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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看一对“碰瓷”惯犯,如何“戏精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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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绿灯路口伺机而动,看到机动车道车辆右转时就立即骑电动车撞上去,随后倒地,佯装受伤,要求车主私了,全程“演技”在线……无锡市梁溪法院近日审理一起诈骗案件中,被告人林某和黄某合伙“碰瓷”,骗得金额1.6万余元。

林某和黄某系朋友关系,之前都曾因“碰瓷”诈骗被刑事处罚。2023年7月,林某称手头缺钱,想和黄某一起重操旧业,两人一拍即合,各自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车。

林某和黄某挑选上下班高峰期,骑电动车来到车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由一人瞄准右转车辆上前“碰瓷”,撞到汽车后,随即倒下,谎称电动车被碰擦、身体受伤等情况,向车主索赔。若遇到不好说话的车主,另一人则扮演路人上前帮忙,说服车主赔钱。在一个路口“碰瓷”成功后就换下一个路口,两人互换身份,继续作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和黄某在2023年7月至8月间,驾驶电动车故意碰擦被害人驾驶的汽车,后以交通事故受伤需要赔偿为由,多次实施诈骗,骗得18名被害人,金额共计16900元。案发后,林某和黄某将诈骗所得金额全部退出。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黄某结伙多次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最后,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个月,各处罚金5000元。

案件承办法官受访时称,上述案件中被“碰瓷”的汽车司机大多急于上下班,又因被撞击的汽车部位是右后轮,车辆并无大的损伤,出于快速解决纠纷的心理,往往会选择和对方私了。

法官提醒,遇到交通事故要冷静处理,勿图省事而选择私了,应主动报警,并以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等待交警到场处理。同时,该案也再次警示“碰瓷”行为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王菲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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