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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丹阳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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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18日讯(记者 万凌云)4月18日,就“丹阳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丹阳市经济发展局发布公告。

公告称,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按照丹阳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经丹阳市政府同意,现就丹阳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居民用户第一、二、三阶梯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93元/立方米、3.22元/立方米、4.10元/立方米;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政策,其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气价调整为3.08元/立方米。

二、优化困难群体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对困难群众的优惠幅度,对于由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以户为单位,每户每月按实际用气量最高减免10立方米。

三、执行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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