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高档空酒瓶灌装低价酒,敛财 8万余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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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高档白酒空瓶、包装,灌装低价白酒后自行封装,以十倍的价格批发卖出,再被烟酒店作为高档白酒零售……一瓶成本仅二十多元的低价酒摇身一变,成为市场上炙手可热的“梦之蓝”“国缘”“五粮液”!近日,武进警方捣毁一生产、销售假酒窝点,武进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嫌疑人严某某提起公诉。
2023年7月,牛塘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内有人涉嫌制售假酒、假冒注册商标,并在网上进行销售。通过研判,侦查人员确定严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3日,民警通过伏击守候将严某某抓获,并在其三个仓库现场查获已制作完成的假冒“天之蓝”“五粮液”“梦之蓝”“剑南春”“国缘”和“五粮液”共600余瓶,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经审查,严某某对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1年,严某某做代驾期间,从客人口中了解到“梦之蓝”“国缘”“剑南春”等是市场上热门的高档白酒,于是萌发了做“假酒”生意的念头:“听朋友说,做假酒生意来钱快,但是风险也大。”
严某某称,2021年他就在暂住地租下一间民房,打算做假酒生意,但因害怕被抓一直没下定决心。犹豫半年后,严某某最终禁不住暴利的诱惑,在2022年做起了这门“生意”。
严某某首先从市场上购买了一批均价十几元一瓶的低档酒,再以每个3角至8角不等的价格收购了大量“天之蓝”“国缘”“剑南春”和“五粮液”等高档白酒空瓶,并购买了印有上述假冒商标标识的酒盒、纸盒等外包装。
同时,严某某还在武进、新北等地租下3间民房作为生产仓库。一切准备就绪,严某某就开始“翻新白酒”:他将低价酒灌装进高档白酒瓶中,再进行包装,随后以近十倍的批发价对外销售。
由于严某某的批发价仅为市场价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他很快就找到了不少买家。至案发,严某某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8万余元。
2023年12月5日,案件移送至武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武进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周荻淳认为,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间,严某某明知“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五粮液”“剑南春”和“国缘”系他人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多次向他人购买印有假冒上述注册商标标志的酒盒、纸箱等外包装,并收购上述注册商标的空酒瓶,将低价酒灌装进购买的高档酒瓶中,予以包装、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应按处罚较重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知识产权作为保障人类智力成果的重要形式,具有比较大的附加属性。想要销售或使用他人所附加的知识产权产品时,需要通过正规的途径获得授权或获得相应的认可。”周荻淳表示。
2024年4月23日,经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武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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