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布文章,仅支持15分钟预览

南京中院首次发布新业态用工纠纷白皮书,三年审结257件

{{sourceReset(detailData.source)}}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紫牛新闻

{{item.reporter_name}}

{{item.tag}}

+ 关注

4月29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下文简称《白皮书》),集中呈现2021年至2023年全市法院此类纠纷审判工作概况,剖析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白皮书》指出,过去三年南京法院共审结新业态用工纠纷案件257件,当前相关行业存在用工“去劳动关系化”倾向较为明显,从业者超时工作情况较为普遍等问题。

数量逐年增长,网约车用工纠纷占比过半

2021年至2023年,南京法院每年审结新业态用工纠纷案件分别为32件、109件、116件,呈逐年增长趋势。尤其是2021年至2022年,案件数呈现大幅度增长。

从行业分布看,在过去三年审结的257件新业态用工纠纷案件中,涉及网约车、外卖、快递、网络主播、物流、家政服务、汽车服务、农贸销售8个行业类别。其中,网约车行业数量居于首位,共计137件,占比达53.3%;其次为外卖行业,共计44件,占比17.12%。通过对案件中新业态从业者情况的初步梳理,当事人以“90后”“00后”青年群体为主。

新业态用工纠纷较之于传统劳资纠纷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法律关系认定的复杂化,在诉讼中常涉及多方诉讼主体。在过去三年审结的案件中,涉及多方主体的案件有201件,占比达78.21%。其中,多方诉讼主体的身份有从业者、平台、平台合作企业、品牌加盟/承包/分包企业、劳务外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及上述企业的关联企业等。

在审结的案件中,从业者的诉讼请求分布较广,有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补贴等。其中,追索劳动报酬157件,确认劳动关系103件,数量较多。值得注意的是,在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中,法院最终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仅35件,劳动关系整体认定率为33.98%。

存在“去劳动关系化”、超时工作等问题

《白皮书》指出,审判实践中发现,当前新业态行业用工“去劳动关系化”倾向较为明显。以外卖行业为例,平台合作商往往将配送业务层层外包给各类业务外包公司,拉长用工链条,并指示从业者与素未谋面的外包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合作合同》等协议,让从业者与外包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建立一般民事合作关系。部分平台合作商让从业者“自愿”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由外包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承揽费”“服务费”的名义向从业者发放工资。上述举措一定程度造成招工与用工分离,工作管理与发放薪资分离的状况,导致一旦发生纠纷,各主体间法律关系定性困难,增加了从业者维权的成本及司法审查的难度。

同时,新业态用工纠纷存在的问题还有行业用工模式更迭较快,逐渐隐蔽化;从业者举证能力弱,维权难;部分用工主体随意扣罚从业者薪酬现象等问题。

《白皮书》还指出,新业态从业者超时工作情况较为普遍,这与部分用工主体对从业者进行较强程度的管理、设置工作时间较长有关,亦与从业者在“算法激励”的驱动之下延长工作时长有关。而由于新业态本身的特点,从业人员主张加班工资往往难获支持。

针对这些问题,《白皮书》提出了坚持从业者与用工者“双保护”理念;构建新就业形态用工综合治理机制,补齐从业者维权难的短板;健全完善对话协商机制,推进新业态用工纠纷诉源治理等纠纷的处理对策与建议。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石伟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name : dynamicData.event_info.title_short}} {{dynamicData.sub_info ? dynamicData.sub_info.subject_desc : dynamicData.event_info.brief}}
{{dynamicData.sub_info ? '+ 关注' : '+ 追踪'}}
文章未发布,请后台刷新重置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