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根据该网友发布视频看到,一开始游泳教练是双手扶在岸边,脸部埋进水中进行憋气,在3分多钟左右的时候,水面开始冒气泡,教练疑似挣扎着想要上岸,但并未有人施救,最终疑似身体失控跌入水底。据视频声音,在游泳教练跌入水底3分多钟以后,岸上两名工作人员还在嬉笑打闹,并称“怎么做到的”,之后工作人员还用长棍伸下水多次敲击游泳教练,发现没有反应后,还嬉笑着说“(憋气)9分钟了”。
据媒体此前报道,该案已移交刑侦大队办理。5月7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刑侦大队询问该案相关情况,接电工作人员表示,需记者到现场采访。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该教练与游泳馆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游泳馆憋气死亡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付建还表示,健身房作为经营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能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进而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因此,根据具体情节,工作人员以及健身房对于憋气面临的风险应当具有一定的可预见性,其缺乏监管义务等可能涉嫌不作为犯罪,即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查询到,4月30日,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郑安委〔2016〕20号)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对锐弘健身“4·26”淹溺事故查处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要求郑东新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严格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按照督办程序,于2024年6月5日前将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5月7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郑州市郑东新区应急管理局询问事件相关情况,值班工作人员请示领导后回复记者称不接受采访。5月8日,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由郑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在办理,目前还没收到事件处理进度的反馈。
视频剪辑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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