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称,自己当时也试着按了遥控器,确实没办法把帐篷降下来,“虽然我不是车主,不知道按对了没有,但是遥控器只有三个键,确实没反应。至少应该有个紧急制动按钮吧。”
李超告诉记者,他看到的时候,电动帐篷是处于静止状态,但是已经差不多打开了90%,“当时车主朋友告诉我们,因为之前帐篷有点问题,这次刚修好拿回来,帐篷没打开完,他就伸头去看修复情况,没想到卡住了。”
电动帐篷产品页有安全须知
工作人员称会告知注意事项
据媒体报道,5月11日车主操作帐篷升顶时发生意外,朋友曾尝试操作钥匙救人不成功。14日,涉事车顶帐篷生产方称,“目前看是当事人未按照说明书的流程操作导致意外,我们正配合做公证并查明真相。”
15日下午,电动帐篷开发商秋野地回应表示,经多方信息初步了解,本次事故是在电动帐篷上升过程中,用户进入帐篷内发生意外。将持续尽全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就有网友在长城炮“山海居”的广告视频下留言称,“睡在二层压倒遥控器,或者遥控失灵,收帐篷怎么办,会被夹住吗?”据媒体报道,秋野地相关负责人表示,产品上市前经过很多测试,因为支撑杆上面需要承重,如果设计防夹功能的话,有可能会导致电机或者电控的意外情况。
5月15日下午,成都一家长城4S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交付时店内工作人员会详细说明电动帐篷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记者查看电动帐篷的商品详情页发现,在商品介绍的末尾,有一则安全须知,“帐篷升降过程中(升降或闭合)须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人员进入帐篷内进行操作,待升降完成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正常使用。”
律师:车主违规入篷或担部分责任
帐篷上应有警示标识,若没有需担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本事件涉及帐篷生产者、销售者、车主三方主体。即帐篷及遥控器是否有质量问题、产品是否有缺陷、销售者是否履行风险告知义务、车主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若该帐篷自身存在安全隐患,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担责。
若帐篷自身不存在问题,但在安装和交付时,销售者并未向车主告知安全须知和注意事项,属于未尽到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责任,车主自身未遵守规则,车主违反安全须知进入帐篷内操作,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若查证产品质量确有问题,生产商、销售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由此可知该帐篷与车应当具有上述所说的符合安全标准以及警示说明,如果没有,则存在质量问题,但具体结果,需要进一步查证。
若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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