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消费者和网友的质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之后给出的通报,重点有两个:一是冰粉店做到了明码标价,冰粉、水果统一明码标价为19.5元/250克;二是冰粉店的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并且符合要求。也就是说,对于这起消费纠纷,商家是没有责任,也没有违法违规之处的。
但是这样基本还原事实的解释,却并没有得到当事消费者和很多网友的认同。问题就出在那个“明码标价”上。不管是去菜市场买菜,还是去超市购物,需要称重的商品,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按照每500克,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一斤来标注价格的,有些也会按照1000克来标注价格。
但是在现实中,偏偏有那么一些商家,不按常理出牌,非要按照250克甚至是100克,50克为单位来标注价格。有些商家还处心积虑,把前面价格的数字写得大大的,把后面重量单位写得小小的,结果很多消费者还是按照自己已经形成的消费认知去判断,结账的时候就会大吃一惊。毕竟以50克为单位来标注价格,和以500克为单位来标注价格,其价格整整相差了十倍之多。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以为自己只买了几十块钱的东西,最后就可能变成了几百元甚至几千元。而这种情况又往往发生在一些旅游景区,以及以外地游客为主要消费群体的商业街上,很容易让人以为这就是故意给消费者“挖坑”的,所以常常引发双方的纠纷和矛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以500克为单位来标注价格还是以50克为单位来标注价格,似乎都不违法,问题是,一些商家为什么偏偏放着消费者习惯性以500克为单位标注的价格不用,而偏偏要用100克,50克来标注价格呢?这背后的原因,耐人寻味。
退一步说,如果一定要这么标注,那么在消费者选购商品的时候,商家能否明确告知他们的价格单位呢?而国家有关方面,对这种现象,似乎也应该给予必要关注,因为近年来由此引发了消费纠纷和矛盾越来越多了,既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影响了消费者体验。 苑广阔
编辑 : 宋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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