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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的三轮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行人,这个责任到底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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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23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智康路与天瑞路路口南侧路段,发生一起行人横穿马路时,跟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该起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李某受伤。经调查,李某横穿马路,而电动三轮车闯了红灯,那么,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据介绍,接到报警后,江宁区麒麟交警中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民警经调查了解到,佳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麒麟街道智康路由东向西行驶。当其通过天瑞路路口后,在向南直行的过程中,未观察路口交通信号指示灯,与由南向北横过智康路的行人李某发生了碰撞,造成行人李某受伤。

图为车撞人的现场

了解了基本案情后,民警又对周边的监控进行查看。经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双方当事人所述无误。

图为车撞人的现场

随后,经民警勘察认定,在此次事故中,主要是佳某在行驶过程中,未观察路口交通信号指示灯,强行通过红灯。因此,佳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李某则因未按规定横穿马路负次要责任。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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