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时评 | 别再让销号“死规定”为难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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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辽宁沈阳残障人士朱先生前往中国移动营业厅给去世父亲注销手机号,被要求老人健在的兄弟姐妹子女全部都要来营业厅签署证明放弃继承该号,否则无法办理业务,手机卡里的194元话费不能取出。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称不是刁难,这是中国移动统一要求。辽宁移动客服回应称,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否则无法办理。(5月27日华商报)
如果朱先生仅仅是注销已故父亲的手机号,应该比较容易,但由于该手机号还有194元余额,事情就不简单了——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必须要合规办理。
表面上看,严格执行规定没有问题,而问题是“注销号码亲属都到现场”。注销号码,取出手机卡里的194元钱,有没有必要如此繁琐?为了证明规定的合理性,工作人员打了个比方:假如说手机卡里有19万呢?听着似乎也有道理。
那么,按照这个规定,想注销手机号码支取194元钱,就只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把“父母的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父母的所有子女”都喊到现场办理;第二,如果无法“都到现场”,那就到公证处办理公正,证明这些亲属“自愿放弃继承手机号码”。
这两条路都能走得通,也都走不通。“走得通”指的是“都能做到”,“走不通”的意思则是“都不值得”。最起码从经济和效率的角度看,得不偿失。
一个最简单朴素的道理是:朱先生父亲的这张电话卡是朱先生办理的,也一直是朱先生在缴纳费用。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规则与流程的严格性,然而当这些规则变得僵化、脱离现实,甚至成为公众合理需求的障碍时,是否应该重新审视它们的存在价值?
“给去世父亲销号要求亲属都来”并非个例,类似的“死规定”屡见不鲜,它们往往是旧有管理体系的产物,是在过去信息不对称、管理手段有限的情况下形成的。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这些规定已经变得不合时宜且不合情理。它们不仅增加了公众的办事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解决这种“注销难”,能不能根据余额多少分别设计注销门槛?如果销户清退卡上余额多,要求可以严一点,像194元余额则可简化注销难度。又或者,能不能考虑采取承诺制?即在核实办理人的身份证、去世者的身份证以及两者关系的基础上,要求办理人承诺注销的手机号及卡上余额不存在争议。
教条的死规定,确实到了该改改的时候了。希望那些过时的、不合理的、冷漠的“死规定”,能够逐渐被改革和淘汰,让位于更加人性化、高效率的服务体系。文/郭元鹏
编辑 :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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