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被查获
扬子晚报网6月8日讯(通讯员 钱阳 记者 陈咏)信黄牛办假证,上高速出事故“原形毕露”。7日,扬州公安交警查获一起涉嫌无证驾驶及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
7日凌晨5点40分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民警,在辖区京沪高速巡逻至下行948km附近时,发现一辆陕F牌照轿车在第一车道与护栏发生碰撞,驾驶员正站在第一车道,情况危急。因当时还没接到事故警情,相关防护车辆还未出发,民警立即下车处置事故,在做好相关安全防护以后,要求驾驶员郑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驾驶员郑某出示了一本驾驶证后,民警核实不到郑某的驾驶证信息。经警务系统查证,郑某涉嫌无证驾驶及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随即将郑某带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通过调查发现,郑某6日下午从山东滨州上高速赶往常熟,其间未充分休息,因打瞌睡导致车辆失控,与第一车道护栏发生碰撞。
汽车损坏严重
经查,郑某曾经在驾校学过驾驶,但多次未通过理论考试。在工友介绍下,认识了声称“包过”考试的黄牛。提供了个人信息后,郑某花费7500元,于2023年6月19日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郑某称,自己怎么也没料到,声称“包过”考试的黄牛给他的竟是一本假证。郑某取得“驾驶证”后,曾在各种检查中出示过该驾驶证,多次检查均未发现异常,郑某误以为自己拿到的是真的“驾驶证”。7日凌晨发生交通事故时,郑某担心自己实习期上高速的行为会被交警处罚,所以没有立即报警求助。直到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查询,才知道自己拿到的竟是假证。
民警当即表示,本人并未通过驾驶资格考试,怎么可能取得驾驶资格?自然也就不会有真实的驾驶证。听到民警的话,郑某表示十分后悔轻信黄牛、使用假证上路的做法。目前,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承担经济损失。
民警表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未通过机动车驾驶考试、使用非法取得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即使具有机动车驾驶技术,仍属无证驾驶行为。特别是使用非法取得的驾驶证,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警方提醒,要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特别是使用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只有持“证”上路,才能平安回家。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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