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出售上头“电子烟”,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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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在香烟和电子烟里面加“料”,让人一吸就欲罢不能,十分上头,借此非法牟利。近日,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2023年11月,常年吸毒的陈某因手头紧,决定将手上“上头电子烟”出售换钱,于是找到自己的朋友小秋(化名,未成年人)帮助自己在网络上寻找买家。
“妹儿,帮我找找看有没有人想买上头电子烟的,靠谱点的,找到了我请你吃饭,也给你一个抽抽。”长年和陈某一起玩耍的小秋受到诱惑,也染上了毒瘾,听说能有“上头电子烟”抽,就张罗着在网络上四处寻找买家。后来,小秋找到了南京的购毒者卫某,从中居间为陈某和卫某的交易进行撮合,约定以4600元的价格出售7枚“上头电子烟”烟弹,从宿迁送货至南京进行交易。陈某找来“毒友”黄某,让黄某开车送自己和小秋到南京和买家进行交易,小秋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害怕不安全,将情况告诉了自己的男朋友小力(化名,未成年人),让他一起去保护自己。到达南京后,小秋出面和卫某完成了交易,将毒资交给陈某。
返回宿迁后,陈某依约请小秋、小力、黄某吃饭,并找来“毒友”万某作陪。饭后,在黄某的车上,小秋向陈某讨要自己的报酬,陈某拿出两枚“上头电子烟”和烟具,与小秋、小力、万某共同吸食起来。
事后,卫某被公安民警查获,并根据卫某的陈述抓获了陈某、黄某、小秋和小力。经鉴定,在卫某处查获的“上头电子烟”内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经称量,“上头电子烟”内有效成分净重9.87g(折合海洛因3.948g)。经检测,陈某、黄某、小秋、小力、万某体内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2024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黄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陈某系主犯,黄某系从犯,陈某还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应当从重处罚。小秋、小力因是未成年人,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另案处理。2024年4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依托咪酯是一种医疗临床的麻醉药品,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呼吸暂停等情况,如果长期大剂量适用,容易导致死亡。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入精神药品管控范围,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有些人将依托咪酯与“烟粉”和“烟油”混合在一起进行贩卖,面对这样的陷阱,稍有不注意就会踏入无尽深渊。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毒品,拒绝不良嗜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毒品,从我做起。
通讯员 韩文斌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刘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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