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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费用可医保支付 镇江市妇幼保健院是地区唯一符合要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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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1日讯(通讯员 曹婷婷  记者 万凌云) 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近日镇江市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因支付范围的通知》,将“人工授精”“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新政”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记者获悉,这一政策将在镇江具有辅助生殖技术开展资质、且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医院落地,镇江市妇幼保健院是镇江地区唯一符合要求的医院。

据介绍,这13项技术中,“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等5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胚胎培养”等8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10%。

这些纳入医保报销的辅助生殖技术按照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除先行自付部分外,统筹基金分别按80%和70%予以支付。并且,支付额不挤占门诊统筹基金限额,个人自付部分(10%)按规定纳入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据介绍,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将大幅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化解“生不了、生不起”难题,为镇江市更多具有生育意愿的市民群众接受可及、可负担的辅助生殖治疗带来便利。

“新政”7月1日起执行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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