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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敏洪补充声明: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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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董宇辉离职”“董宇辉7658万元收购与辉同行”等话题登上热搜。据东方甄选当日在港交所的两份公告,董宇辉从东方甄选离职;另外,7月25日,董宇辉(买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卖方)及与辉同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7658.55万元。

对此事,董宇辉在抖音账号,俞敏洪在微信公众号,均分别以长文的形式进行回应。两人在回应文字中均提到了股权购买款的来源。

董宇辉称,“收购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俞老师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结算。与辉同行也将有能力,维持未来一段时间的公司运营及房租,员工工资等支出成本。”

俞敏洪称,“与辉同行就要独立了,为了向宇辉表示感谢,除了已经支付承诺的全部待遇,我已恳请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并取得同意,把与辉同行的全部净利润奖励给宇辉。同时,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

不过,似乎有网友有误解。

后来,俞敏洪在抖音账号的评论中补充“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这句话的意思是,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

  图源 俞敏洪抖音账号

俞敏洪抖音账号也单独发了一条“进一步说明”。内容如下:

为解除广大网友的误解,特补充声明如下:

“宇辉持有与辉同行所需的股权购买款,我也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这句话的意思是,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

除此之外,与辉同行自成立以来获取的全部收益包括全部利润,东方甄选分文未取,全部留给了宇辉和与辉同行,支持他们继续发展。

再次感谢宇辉为东方甄选的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

 图源 俞敏洪抖音账号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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