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请佩戴安全头盔
记者8月6日从镇江市交警部门获悉,近期镇江公安交警部门将在解放路健康路口、解放路长江路路口、学府路梦溪路路口、中山西路电力路路口、中山西路朱方路路口、南徐大道檀山路路口、南徐大道黄山南路路口等城市主要路口,陆续开始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和识别。
据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采集后,交警部门将会通过短信告知等形式通知当事人,进行安全提示和教育。
一条短信,一份叮咛;一次提醒,牢记在心!交警部门提醒,接到短信的你,可千万别一看了之、一删为快,为了您和家人的自身安全,建议点击“收藏”,时常看看。
此外,骑乘电动车时要摸一摸自己,是否佩戴了安全头盔!
校对 徐珩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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