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 视觉中国
警惕居家养老
服务中的法律风险
近年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数量越来越多,但其作为新兴产业,仍存在质量良莠不齐,难以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养老需求的问题。
若居家服务质量不过关,如何维权?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新兴产业,服务人员质量良莠不齐,往往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如护理知识、急救技能等,这可能导致他们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甚至可能因操作不当对老年人造成伤害。
江苏省消保委提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或其子女与服务机构成立合同关系,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若其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老年人及其子女可向服务机构主张违约责任。若居家服务人员存在过错,造成老人人身、财产损害,老人及其家属有权要求服务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在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时,老人及其近亲属应注意审查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相关资质,在合同中根据老人的身体情况进行细化约定,实现养老服务的“定制化”。
若服务人员侵害老人权益,如何维权?目前,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在护理过程中缺乏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漠视老人情感需要,侮辱老人人格,甚至对其使用暴力、进行虐待,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江苏省消保委提示:若服务人员出现此种情形,不仅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关“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规定,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子女应及时对老人的身体、精神健康状况进行关心,经常同老人进行交流,在家中安装监控摄像等设施,及时收集与保存相关证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警惕直播带货中
面向老年消费群体的陷阱
《2023年中国中老年市场白皮书》显示,2023年我国中老年消费市场规模达到14.4万亿元,且其消费场景逐渐线上化,内容电商平台在中老年人消费渠道中的占比已经达到了25.3%。然而,这一趋势也带来了一系列消费陷阱,特别是直播带货领域。
“专供商品”营造优惠假象。直播间带货往往抓住老年人价格敏感的心理,通过加大折扣力度、压低产品价格的方式吸引消费。但,主播真的为消费者争取到优惠了吗?新京报曾报道,部分直播间所销售商品为“直播间专供”,质量、生产卫生情况堪忧,甚至可能是不满足国家标准的“三无产品”乃至假货。主播虚标产品价格,而后给出大额优惠折扣,制造物美价廉的假象,让老年人产生捡到便宜的错觉。
“情景表演”进行虚假宣传。为了推销产品,部分直播间还会进行夸大其词的陈述和精心设计的剧情演绎。例如,某知名网红曾带货一款声称可以缓解疼痛、甚至有“死而复生”作用的“复活项链”。这种荒谬的宣传方式,却能让老年人在主播的精心设计和表演下,产生错误认知并深信不疑。主播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抓住老年人的痛点,贩卖焦虑,营造消费氛围,使其失去辨别能力,从而上当受骗。
江苏省消保委提示:
商家应对直播商品质量担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若直播间出售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家应承担退货、民事赔偿等责任。若构成对老年消费者的虚假宣传,使其产生错误认识而下单购买时,构成欺诈行为,应当向消费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将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主播带货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若主播的网络营销构成广告或代言性质,且明知相关宣传为虚假广告,将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与商家共同向中老年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提高老年人消费者维权意识。当前部分中老年消费者存在维权意识淡薄等情形。在网络直播间购买商品上当受骗后,可能存在缺乏相关维权证据、怠于维权、不知如何维权等情形,致使自身受损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维护。
广大中老年消费者在观看直播的过程中,应提高辨别能力,确定直播商品是否为自身真正需要的商品,及时分辨直播间中的各种套路。在收到货物之后,注意及时检查商品质量、包装等相关信息,确定其符合直播间宣传内容。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等情形,可及时与商家和平台沟通,要求退换货与民事赔偿。必要时,可通过拨打12315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相关社会从业人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行为可能给老年人带来的影响,提高社会责任感。同时,亲情陪伴不可替代。年轻人应及时倾听长辈的情感需要,满足老年人的情感诉求,关心其日常生活状况,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老年人提供双重关照。相关部门也应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老年群体的防骗能力。
通讯员 张怀风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校对 王菲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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