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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理一受贿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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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上午,被告人林某某受贿一案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栗娟担任审判长,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志文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某利用其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共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90余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栗娟依法有序引导各项环节,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深入的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条理清晰,确保了庭审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何志文当庭宣读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刻剖析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应当吸取的教训,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应“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依法办事、依法用权,抵御各种围猎。

被告人林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据介绍,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既是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的具体要求,也是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的生动体现,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惩治贪腐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好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警钟,达到“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建设更高质量的法治江宁作出新贡献。

通讯员 江开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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