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举报答复书
扬子晚报网11月20日讯(见习记者 王夕悦)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举报答复书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关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举报。经核查,因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决定立案调查。
10月20日上午,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雀羚”)发布情况说明表示,争议主要涉及的“禁用原料”是百雀羚曾在2021年生产的“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产品成分中添加“圆叶牵牛提取物”。
该情况说明称,在2021年5月26日前,“圆叶牵牛提取物”属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可使用的原料。2021年4月25日,百雀羚已经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备案号:沪G妆网备字2021512009。2021年5月26日之后,百羚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在此前关于该问题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关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均明确认定百雀羚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圆叶牵牛提取物”的行为。
百雀羚发布的情况说明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百雀羚消费者服务热线,询问百雀羚何时接到投诉、以及为何确认举报中提到的“禁用原料”是“圆叶牵牛提取物”。客服人员表示不清楚细节,当前咨询人数较多,后续会有专门人员进行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日用化学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8条,专利信息88条,著作权信息37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42个。
记者在百雀羚淘宝旗舰店搜索发现,当前“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新一代)”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为沪G妆网备字2023006486,成分中不含“圆叶牵牛提取物”,产品销量10万以上。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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