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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管理不到位,华泰证券镇江分公司被监管“责令改正”,负责人王吉祥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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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21日讯(记者 万凌云)因营业部工作人员存在违规销售金融产品的情形,反映出分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近日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泰证券镇江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时任负责人王吉祥则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王吉祥被出具警示函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中看到,该决定的监管对象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决定中称,经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及下属句容华阳北路营业部工作人员存在违规销售金融产品的情形,反映出该分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六条第二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责令改正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决定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同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还注意到,王吉祥作为时任镇江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王吉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校对 徐珩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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