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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比去年同期下降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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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2月3日讯(通讯员 王天 陈怡 记者 万凌云)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镇江中院联合丹徒法院、丹徒交警召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新时代法治故事宣讲会。

会上,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李益成介绍镇江全市法院道交案件审判工作整体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901件,审结3874件,案件审结率达到99.31%。其中,镇江市中级法院新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件460件,审结445件,纠正一审判决27件,全市法院新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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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成表示,依法、尽快处理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助于受害方充分、尽快获得赔偿,有助于事故双方矛盾的化解,有助于双方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是实实在在的涉及民生的工作。今年以来,各基层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是65.5天,镇江市中级法院该类二审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是32.79天,不到其他民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的一半。基本实现道交案件的优先、快速审理。

李益成还特别强调,当事人事故责任争议大的案件,法院每案必到事故现场,每案必调取公安机关的事故材料,力争查明每一个事实,讲清每一个道理,准确确定赔偿责任;当事人损失金额争议大的案件,法院坚持主动、积极、依职权调查、核实,不让诉讼能力不足的当事人受到损失。

校对 徐珩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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