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称,为有效降低交通物流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定长江B级航区(江苏段)汽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8〕119号)等有关要求,镇扬汽渡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对持有“超限运输证”及有特殊渡运需求车辆的收费标准予以调整。
“南北交通枢纽”镇扬汽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整,其中“超限单车”和“超限半挂”的收费,新的收费只有原收费标准的一半。而“包船”费用,“60米渡船”和“49米渡船”也分别从2000元/航次,调整为1500元/航次、1200元/航次。
公告中还特别明确:未涉及调整的按原标准执行。具体调整如下(见表格)。
校对 徐珩
编辑 :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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