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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热点|戴蓝牙耳机夜骑自行车撞伤路人,被判赔偿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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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进行跑步、骑行等运动锻炼时有戴耳机的习惯,但如果不注意,则有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伤害。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夜间骑行公路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一名戴着蓝牙耳机的骑行爱好者在高速骑行中疏于观察撞倒他人,致对方接受开颅手术,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伤者近30万元。

颜某是一名来苏工作的应届生,也是一名公路自行车骑行爱好者。他从网上购置了一辆专业公路自行车,具备21档位调速功能。工作之余,颜某时常与骑友一起环湖骑行。

一天,颜某在非机动车道内高速夜间骑行,速度达到每小时38公里。就在颜某沉浸其中时,前方骑电动车的张某因电动车突发故障,将电动车停靠路边并下车查看,而颜某因车速太快躲闪不及,将张某撞倒在地。张某头部受伤严重,被紧急送医治疗,并实施开颅手术,花费医药费20余万元,颜某却玩起了失踪,拒不出面。张某康复后,就各项损失赔偿问题将颜某起诉至吴中法院。

事发后,张某因头部受到重创,失去了对事发时的全部记忆,而事发路段又没有监控录像,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案件处理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为查明事实,多次前往事发路段进行现场勘查,发现事发路段前一路口安装有监控摄像头。法官调取该路口的监控录像和事发后的询问笔录发现,颜某当时的骑行速度明显较快,其亦承认事发时其处于骑行状态,还带着蓝牙耳机听导航,张某则站在非机动车道内,并未骑行电动车。

承办法官由此认定,这起事故是颜某在高速骑行过程中疏于观察,避让不及导致,其存在严重过错,应对张某的医疗费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吴中法院一审判决颜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近30万元。据悉,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视频剪辑:庆苗苗

校对 徐珩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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