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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改编热门民谣涉侵权,常州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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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22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度常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非遗戏剧改编现代民谣的著作权侵权案引发广泛关注,该案明确了短视频时代“二次创作”的法律边界,对商业营销中的知识产权合规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发布会现场

2020年,杭州某音乐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民谣歌曲《声声慢》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该歌曲传唱度较高,多次登上音乐平台热榜。2022年,常州某房产公司未经授权,将《声声慢》重新填词,并由淮剧演员以传统戏曲唱腔演绎,制作成宣传视频《发现盐城的家国宝藏(声声慢改编)》,发布于其官方抖音账号,并附带楼盘预约链接,用于商业推广。

杭州某音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该行为侵犯其音乐作品的改编权、摄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9.57万元。房产公司辩称,视频歌词、曲调均经大幅修改,且融入淮剧元素,属于独立创作,不构成侵权。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尽管被诉视频歌词主题不同,仅保留原曲“寻寻觅觅”四字,但曲谱主旋律高度相似,且视频标题明确标注“声声慢改编”,足以让公众联想到原作品,构成对原曲的改编。此外,房产公司以摄制方式将改编作品固定为短视频,并通过网络传播用于商业引流,侵犯了原作品的摄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公司赔偿杭州某音乐科技有限公司2万元。该案入选2024年度常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近年来,短视频平台的“二次创作”热潮催生大量改编作品,但商业使用他人音乐作品时,即便融入非遗等传统文化元素,仍需取得原著作权人授权。企业利用短视频进行营销推广时,应加强版权审查,避免“踩雷”。

2024年,常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530件,审结1331件,涵盖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今年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共有10件,包括常州首例拟上市企业面对专利战阻击上市提起反击案、“撕码销售”的商品侵犯商标权案、现代民谣改编为非遗传统戏剧的“二次创作”案、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等,覆盖刑事、民事、行政等不同类型,涉及上市狙击、商业吹嘘、撕码销售、竞价排名等热点问题,充分体现了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政策导向。法院将持续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讯员 常法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奔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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