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卢杰锋:就苹果公司与Meta在欧洲的业务运营而言,二者均存在若干涉嫌违反《数字市场法案》的情形。苹果公司禁止开发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强制收取15%至30%的“苹果税”,还限制第三方应用商店安装,并且限制其浏览器Safari与其他浏览器引擎公平竞争,这些行为可能触犯《数字市场法案》条款5和条款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卢杰锋:而Meta将脸书(Facebook)、照片墙(Instagram)和WhatsApp的数据整合用于广告定向投放,以此巩固广告市场支配地位,涉嫌违反《数字市场法案》条款5中关于数据垄断和自我偏好的规定;同时,其虚拟现实平台限制竞争对手产品与自身生态系统的相互可操作性,违反了该法案条款6中关于限制竞争对手访问核心服务的规定。
编辑 : 盛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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