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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头条|男子因妻子出轨自缢身亡,老父起诉插足儿子婚姻者却在开庭前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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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因妻子出轨自缢身亡”事件当事人王某的父亲徐先生已于近日离世。2024年7月31日,王某因发现妻子出轨留下遗书自杀后,徐先生便一直沉浸在悲痛中,并决定为孩子讨回公道,他向法院起诉了插足儿子婚姻的第三者刘某某,该案于今年4月初进行庭前会议,被告本人未到场,委托律师出席。在此期间,今年46岁的徐先生向记者透露自己已身患肝癌。22日中午,徐先生的姐姐即王某的姑姑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证实徐先生因肝癌离世的消息。“但是他留下他儿子的案子不会终止,我们亲属会继续跟进下去,帮侄子讨回公道。”

男子因发现妻子出轨自杀

医院对涉事两人停职处理

2024年8月5日,浙江杭州的徐先生发文,称自己半年多前刚结婚的儿子王某向医院反映护士妻子毛某某出轨同事反被嘲讽,最终不堪受辱自缢身亡。

据徐先生介绍,儿子王某于2024年1月份同女方举办婚礼。同年7月30日,王某给妻子买了一部新手机,当晚,他在帮忙导数据时,发现了妻子跟医院医生刘某某的合照,以及过分暧昧的聊天记录。当天凌晨,王某带着锤子、刀等工具驱车来到医院门口,等待刘某某上班,但始终没等到。

王某和妻子毛某某

随后女方主动求和,8月1日晚,两人驱车前往舟山海边散心。凌晨,监控中王某出门,在海边徘徊,女方随后赶到,两人拉扯了一会后回到酒店。8月2日凌晨2点左右,王某写下遗书发给女方。据聊天记录显示,王某表示经过这次背叛,再也回不到从前,他真的挺不过去,“我们来生再做夫妻”,上午8时51分,女方回复“等我”。徐先生表示,2日上午,两人在酒店发生口角,女方被轰出房间。徐先生称,直到当天上午11点,服务员进房间换浴巾,才在衣柜里面发现,王某用吹风机的电源线自缢身亡。

后续据女方工作的医院通报显示,2024年7月31日上午8时左右,护士毛某某丈夫王某到毛某某所在科室反映刘某某、毛某某有关问题。期间,王某有报警。医院第一时间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调解小组并开展工作。经调解,毛某某、王某情绪得到平稳,并于当日上午9:30左右一起离开医院。

王某在微信上留下遗言

鉴于王某反映的刘某某与毛某某涉嫌生活作风问题,经研究,医院于当日上午11时左右对医生刘某某、护士毛某某进行了停职处理。同时,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初核程序,后续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男子父亲患肝癌仍为儿子讨说法

但未等到案件开庭便离世

今年4月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曾联系到徐先生,当时他就表示自己的身体情况不太好,难以接受采访。4月14日,徐先生向记者转发了一条筹款链接,上面显示徐先生需要进行肝脏移植手术,急需20万元。5月22日,记者再次点进此链接注意到,目前筹款已停止,徐先生最终筹得了3万多元。

徐先生的姐姐徐女士告诉记者,徐先生是在5月17日晚上七点多去世的,“当天早上他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自己肚子很痛,送到医院去就已经昏迷了,也没有抢救过来。”徐女士表示,弟弟的病本以为等两三个月有肝源就会好了,但他这次却再也醒不过来了。“整理弟弟东西的时候,打开卡包印入眼帘的是侄子的照片,我知道他的内心一直放不下儿子,孩子的离去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他经常半夜想到儿子睡不着发出沉重的叹息声。”

徐先生的筹款记录

徐女士还称,后续侄子王某的案子他们亲属肯定还会继续跟进,“必须要找插足者讨一个说法。”徐女士介绍,他们要求刘某某认错并道歉,对王某的离世负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王某家属经济赔偿。

该案曾组织庭前会议

律师:此案属侵害配偶权纠纷

徐先生的代理律师欧阳一鹏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告的去世对案件的进行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还是可以正常进行的,可以以徐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代替。所以此案是一定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的,这也是徐先生的遗愿。”

欧阳一鹏介绍称,今年4月初法院组织了庭前会议,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目前还没有安排正式的庭审,“我们是拒绝庭前调解的,包括对方也没有提供调解意向。”欧阳一鹏还表示,在徐先生去世后,他和法院进行了联系,“法院对徐先生去世的情况表示惋惜,我们也跟法院提出,先给家人预留一些时间处理身后事,再去进行案件方面的流程。”

欧阳一鹏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害配偶权的纠纷。根据原有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若存在侵害配偶权益的行为,无过错方只能在离婚诉讼中向过错配偶主张损害赔偿,而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实施后,基于对身份权利的系统性保护,特别是第1001条关于身份权保护的延伸适用条款,我们认为对于破坏婚姻关系的第三者亦可主张侵权责任。”

他进一步阐释,当过错方配偶与婚外第三者存在长期不正当关系等情形时,二者实际上已构成共同侵害配偶身份权益的侵权行为。“基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本次诉讼不仅要求过错配偶方承担赔偿责任,还依据委托人诉求将第三者列为共同被告。”这种诉讼策略的转变,体现了民法典实施后对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权益的立体化保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案由为生命权纠纷,对此,欧阳一鹏解释称,由于我国法律未将“配偶权纠纷”作为独立案由,若第三者与过错配偶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死亡,起诉至法院通常按照现有案由规定中的侵害生命权进行审理,但案由本身不影响原告对事实及法律依据的主张。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确立了夫妻间互相忠实义务,违反此义务的过错方需承担责任。护士毛某某与同事刘某某发生婚外情,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如果刘某某明知毛某某有配偶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刘某某的行为就侵害了王某的配偶权。王某家属可要求刘某某承担责任。若刘某某的行为导致王某精神痛苦甚至自杀,王某家属有权要求刘某某赔礼道歉。

付建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若符合一定条件可能构成对配偶权的侵害。这些条件包括行为违法、存在事实损害、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以及主观故意。在此事件中,王某自杀这一结果与第三者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难度较大。

付建还称,该案件是以生命权纠纷为案由起诉的,要求第三者刘某某对王某的离世承担相应责任,包括认错道歉和经济赔偿。如果能证明第三者存在长期刺激、教唆甚至威胁受害人等行为,导致王某精神崩溃进而自杀,那么第三者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具体的责任认定和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证据和法院的审理来确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石伟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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