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足联纪字〔2025〕1号关于对镇江队球员刘丹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内容显示:2025年5月18日,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第二轮场序第10场,淮安队与镇江队的比赛在淮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当比赛进行到第51分钟,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镇江队19号球员刘丹实施暴力行为,使用过分力量推倒淮安队5号球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
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委员会根据《2025年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准则》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追加处罚如下:对镇江队19号球员刘丹予以停赛2场。
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组委会将依照《2025年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赛区、各参赛队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遵守联赛赛风赛纪。
编辑 : 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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