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杨某此前已有两次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记录。2019年1月22日,他曾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被处罚;2023年2月19日,杨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以罚款并扣证的处罚。此次酒后驾驶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涉嫌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酒后驾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目前,杨某的交通违法案件正在处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东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
通讯员 丁峰 左秀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周珉
校对 朱亚萍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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