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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新规定,保障大学生实习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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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江苏省教育厅召开《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会上,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树兵介绍,《规定》适用于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各学段全日制大学生的实习管理,对其中共性问题进行规定阐释,首次实现对不同类型高校、各学段大学生实习管理全覆盖。 

最新数据显示,江苏大学生人数已超270万,每所本科高校年均实习人数超8000人,实习生规模庞大,管理任务覆盖面广、涉及面多。

《规定》共分五章二十六条,从总体要求、组织管理、权益保障、支持举措等方面阐述了加强和规范大学生实习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呈现出全面覆盖、职责明确、权益保障和江苏特色的四大特点。

“大学生实习本质上是劳动参与行为,尽管其身份具有‘学生’和‘准劳动者’双重属性,但其基本劳动权益理应得到保障。”杨树兵说,出台《规定》是保障大学生实习合法权益的政策依据,从规范性文件层面,明确了实习工作过程中高校、企业、学生三方主体在保护实习生合法权益方面各自的权责义务,为保护实习大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引导高校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提升人才培养与就业岗位要求的适配度,是《规定》出台的目的。

江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徐庆介绍,目前全省本科高校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建设实习基地超2.1万个,其中95%在校外,主要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占比接近一半。近年来,通过完善政策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夯实平台建设、提升育人质效等,多措并举不断推动江苏大学生实习工作标准化、模式化、规范化发展。

下一步,江苏省教育厅将持续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督促各高校严格参照《规定》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高校实习实践育人水平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赟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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