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法院第三次重新组织拍卖,经38次出价,这套房产终以357万余元拍卖成功,买受人按期支付了尾款。本案申请执行人苏州某银行及其余债权人的债权均得以全部清偿。
“网络司法拍卖是严肃的司法行为,参与者需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法官提醒,在竞拍过程中,恶意“搅局”的行为扰乱了司法秩序,竞买人如悔拍,预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此外,如果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竞买人还需承担补足差价的义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编辑 : 朱亚萍
更多内容请打开紫牛新闻, 或点击链接
{{subjectData.subject_name}}
{{sourceReset(item.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