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唐先生今年6月去营业厅想给去世姥姥办理手机号过户,将姥姥的手机号转到家人名下。原本他以为是个简单的事情,没想到却经历一波三折。营业厅要求提供去世者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等材料。让唐先生感到诧异的是,营业厅还要求提供去世姥姥和她父母的关系证明。“我的姥姥是1934年出生的,她父母在世时压根没有派出所,也没有身份证,如何提供证明?”记者调查发现,为去世者办理手机号过户遭遇困境的情况不是个例。随着手机号绑定越来越多的账户,其作为虚拟财产可被当做遗产,因此在继承手续办理上较为复杂,且不同运营商之间还存在差别。律师认为,手机号是身份和资产的连接器,相关立法和制度有待完善。
老人去世家人不舍
想把手机号过户给亲人
唐先生和姥姥感情很好,姥姥多年前去世,他一直用着姥姥的手机号。最近,唐先生想把姥姥的手机号过户给家里人,“这个号每个月就扣3元,家人想留个纪念,怕不办过户这个号有一天忽然没了。”今年6月,唐先生和妈妈、姨妈一起去营业厅办理过户。但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去世之人的手机号相当于遗产,办理过户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
唐先生说,“我妈和我姨都表示同意过户,但营业厅还要求提供去世姥姥父母和姥姥的关系证明,即证明‘我太姥姥是姥姥的母亲’,包括其身份信息等。”唐先生说:“我姥姥出生于1934年,她父母生活的年代久远,提供这个证明让我们特别为难。”唐先生于是来到属地派出所办理此事,但派出所查询后告诉他,90多年前,派出所都不存在,无法给关系证明盖章。
唐先生只得将此事告知营业厅工作人员并且反映给消费保平台。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因为一般办理手机号过户的人,都不会这么大年纪,可能规则制定上有疏漏,但会将唐先生的事情汇报给上级部门审批,看能否简化手续。
由于唐先生的母亲小时候按照民间传统被过继给他人,因此将手机号过户给她比较困难,唐先生表示可将手机号过户给自己的姨妈。
唐先生想要完成过户的手机卡
过户过程一波三折
身份证错字也让业主懊恼
让唐先生没想到的是,又遇到了新的问题,“我姨妈的身份证上有一个字当年办理的时候写错了,和她真名同音不同字,因此和派出所按照户口开的证明不符合,没法办理。”于是,唐先生的姨妈不得不再回老家村里开证明。唐先生无奈地说:“为了此事,我一共跑了三趟,姨妈跑了四五趟。”
6月27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处理此事的营业厅负责人,对方表示唐先生反映的事情确实存在,最开始问唐先生要了去世姥姥父母的关系证明,但了解到实际情况后,营业厅方面已经积极办理,“我们紧急向上级汇报了,经过领导审批,开启了绿色通道,无需再提供此证明。”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也没想到他姨妈名字会存在错误问题。虽然此次办理过程很曲折,但为了给唐先生解决过户问题,我已经梳理了所有文件,给唐先生的姨妈补了一份说明材料,只需要唐先生姨妈再去给村委会盖章就可以了。”
逝者手机号继承难并非个例
曾有人因此对簿公堂
记者搜索发现,逝者手机号办理过户难的情况并非个例。一般来说,想要办理手机号过户,只需双方当事人带着身份证前往营业厅办理即可。但办理逝者的手机号过户,相比之下就复杂得多。
有网友曾发帖吐槽,将去世母亲的手机号转给自己,跑了两趟,因为必须要提供“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材料才能顺利办理,更让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需要提供去世母亲的身份证号码,但人去世之后,身份证都注销了,因此提供这个证明十分不便。
还曾有人为了继承父亲手机号,与信息服务供应商公司对簿公堂。2021年,河南一名女子为了继承父亲的手机号码,将信息服务供应商公司告上法庭。庭审现场,其弟弟当庭表示放弃父亲号码继承权,并且提供了母亲去世证明、外婆不在继承范围内的材料后,法院判决该信息服务供应商公司为女子办理父亲号码使用权过户。
被告公司辩称,继承公证书或公证遗嘱、法院判决书等是为了证明申请⼈是该⼿机号码机主唯⼀继承⼈的证明⽂件。另外还需要提供原机主死亡证明和身份证、申请人的有效证件,“运营商无法判断谁是继承⼈或者继承顺序,有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是为了进行甄别和确认继承关系,避免纠纷和保护其他继承⼈权利。”
将手机号当作遗产处理
不同供应商之间手续有细微差别
紫牛新闻记者致电江苏某信息服务供应商营业厅询问此事,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办理对逝者的手机号继承,需要提供三份文件。第一是能够证明其是该号码唯一继承使用人的司法文件资料,例如公证书、公正遗嘱、法院的判决书;考虑到特殊情况,也可以提供派出所盖章的户籍关系证明,关系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证明材料,还要尽量携带户口本;第二要提供逝者的死亡证明,第三要提供新机主的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这些材料到归属地的自办厅办理。
记者调查发现,不同供应商对于逝者的手机号过户问题规定有所差别,另一家江苏信息服务供应商营业厅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需要提供四份文件,第一是公证书,证明过户给的业主是该号码唯一继承使用人,并由其他继承人签名同意;第二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就是通常所说的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材料;第三是原机主的死亡证明;第四是新机主的身份证。从记者的采访来看,不仅是不同供应商对于逝者手机号过户问题的规定有所差别,不同地区的供应商之间,对于具体要提供的过户材料之间,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律师:手机号是身份与资产的连接器
相关立法和制度有待完善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认为,手机号被当作遗产处理,是近年来“数字财产”观念演进的自然结果。以前手机号只是一个通信资源,但如今手机号一般绑定了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社保、公积金等多个账户,成为人们生活中高度依赖的信息载体与资产入口,具备了明显的财产属性。在这一背景下,将手机号视为“虚拟财产”纳入遗产继承范围,既符合民法逻辑,也符合技术发展趋势。
王维维律师认为,目前出现了一些手机号过户难的情况,问题主要出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以及运营商过于机械化的规则执行。现行《民法典》虽然承认“数字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并未就手机号这种介于账号与通信资源之间的特殊财产形式,给出明确的继承路径或标准。各大运营商为避免承担争议风险,普遍采用“高门槛+多材料”的审慎做法,甚至要求当事人提供极难获取的跨代亲属关系证明,造成公众办理困难。
在王维维律师看来,相关立法和制度有待完善。他建议,一方面,可以通过电信条例、民法典继承编等相关法律或部门规章等,明确手机号的遗产属性及过户流程,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继承规则和简易办理机制。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无争议的近亲属过户请求,可以在不需要公证或判决的前提下,由基层政府、村委会或派出所协助出具基本关系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减轻百姓负担。
此外,王维维律师还建议,运营商应积极探索建立生前授权制度,即允许用户在生前通过短信、线上授权或遗嘱的方式,指定手机号继承人,实现“生前约定,事后过户”的机制,减少遗属奔波和证明难题。
“数字社会时代,手机号已经不仅仅是通信号码,更是身份与资产的连接器。立法应尽快回应现实需求,让相关的继承权利真正落地。”王维维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冰晶
剪辑 马斌
图片 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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