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此前报道,2021年11月30日下午2时许,在湖北大学琴园小区,刚下楼准备开车外出的51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王某平被流窜至此的王某刚持棍袭击,倒在了血泊中不治身亡。随后,逃离现场的王某刚被武汉警方抓获。经司法鉴定,王某刚作案时处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2023年8月7日,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随后,王某平家人提起民事诉讼,除了凶手王某刚,还追加了郑州救助站和武昌公安分局为被告。2025年5月30日,一审经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王某平遭遇意外后,王家损失为107万元,湖北大学需承担补充责任,可向王某刚追偿,而郑州救助站和武昌公安分局不构成侵权。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6月16日,王某平家人不服该判决,提起了上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盛媛媛
编辑 :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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