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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落实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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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具体举措,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破除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并且,《指导意见》要求,要完善行政诉讼审理制度机制,依法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助力拓宽融资渠道,着力促进解决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问题,强化科技创新司法保护,保障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审理涉消费纠纷案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发布网络消费典型案例,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促进网络经济、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落实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规制“知假买假”,既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依法惩治违法索赔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既依法支持预付式消费融资功能发挥,降低经营成本,促进投资,又依法打击经营者“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要依法惩治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等犯罪行为;引导诚信守法经营;助力民营经济组织安全“出海”,促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另外,《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包括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依法纠正涉企冤错案件;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格权益。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规范适用保全措施等,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司法保障效能。

记者:高健

编辑 :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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