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以来,工信部多次对“自动驾驶”“自动泊车”“城市NOA”等用语作出澄清,要求企业严格区分功能测试阶段与实际开放区域。与此同时,网上公开信息可知,公安部交管局局长王强7月2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驾”系统,都还不具备“自动驾驶”的功能。如果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脱手脱眼”,不仅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对此,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据悉,目前大多数商用自动驾驶系统还处于L2级别。按照《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通常所说的“L2驾驶”即组合驾驶辅助,L2级辅助驾驶是指车辆实现部分自动化驾驶,即车辆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自动控制车辆的加速、减速和转向,但驾驶员仍需时刻保持注意力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的控制权。
因此,驾驶人应做自己生命的“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使用车辆的此类功能时,要向车企、销售人员等详细了解车辆辅助驾驶系统的能力,了解触发条件、禁用场景,并在开车时集中注意力,不得脱手脱眼,全程保持驾驶位值守,准备随时接管车辆。
编辑 :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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